其實我很單純,只是想在這單純的過程找點不一樣的樂子,也許
有人認為我很沒有主見,沒有自己的想法,甚至會覺得我不怎麼
會說話,也不知道怎麼照顧人,或是跟人相處,在我身上總是充
滿很多神秘感,問了也不多分享。
從第三者的角度來看,我好愛好愛這樣的人,這種人很抽象,跟
我看見的人不同,很迷人很搶眼,但我卻討厭也是這樣的我自己
,不懂得自己有哪個地方可以吸引人,永遠在摸索人與人之間微
妙的關係,還有在快樂的背後總是充滿擔憂跟焦慮。
在涉略平常不接觸的雜誌後,慢慢找到了跟自己很類似的人,這
種人一輩子存在著不安於室,一輩子為人打抱不平,一輩子的滿
口不在乎,還存在著一輩子的堅持。極端的用自己的方式在這社
會打滾,然後不削被人了解或是發現。
我在一個節目上面看到一個導遊跟我想法很像,認為自己要到了
山窮水盡的時候,才會發現自己在想什麼,自己追尋的是什麼東
西。但現在我沒有這種勇氣,我連拍個桌子跟我爸媽吵架的勇氣
也沒有,我傻傻的存錢,然後拼命完成別人託付給我的夢想,在
當這計畫一步一步囤積時,不知不覺的找不到自己長什麼樣子。
兩天前我照了一次好久的鏡子,這是現在的我,我有跟我膚色差
不多的黑眼圈,長得不知道怎麼形容的頭髮,充滿血絲的眼睛,
也許別人看到時會叫這個人作我的名字,但我叫不出來。
喂!你是誰?我不認識你。
我的存在是因為別人的夢想,是因為對社會的虧欠,在自己拋棄
了自己後,過去害怕的東西便不再恐懼,我被少活一天兩天的刺
激染上了癮,也許這樣摧殘自己,會被哪個好心人士關心,然後
悄悄的把我放在他心裡的某個位置,也許從其他人身上,才能找
到我的魂我的神。
我迷失了~這就是結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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